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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知识要点总结——代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25 13:31:25 人浏览

导读:

「民通65条3款」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连带责任。「民通66条3、4款」连带责任「民通67条」违法事项的连带责任出题角度:判断连带责任的存在。「民通68条」转委托1判断以谁的名义。2紧急情况下的转委托。「民通69条」委托代理的终止出题角度:基础关系与代理权

  「民通65条3款」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连带责任。

  「民通66条3、4款」连带责任

  「民通67条」违法事项的连带责任

  出题角度:判断连带责任的存在。

  「民通68条」转委托

  1 判断以谁的名义。

  2 紧急情况下的转委托。

  「民通69条」委托代理的终止

  出题角度:基础关系与代理权

  「民通解释79条」共同代理时的责任

  「合同法48条」无权代理

  出题角度:三权。

  「合同法49条」表见代理

  出题角度:

  1 表见代理的认定。

  2 合同效力的认定。

  医院、保证、售货员、银行、授权委托书和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

  「合同法50条」表见代表

  表见代表人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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