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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安监局“三查”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30 07:02:37 人浏览

导读:

一查储存仓库。牵头组织各乡镇安监办对古蔺县泰安烟花爆竹公司以及全县所有烟花爆竹配送站、经营点储藏仓库进行集中检查,严厉打击超量存储烟花爆竹等不规范不安全行为。对存储仓库未严格限定存量、严格按照标准量存储、严格按照标准堆码的立即予以警告整改,对超量存

一查储存仓库。牵头组织各乡镇安监办对古蔺县泰安烟花爆竹公司以及全县所有烟花爆竹配送站、经营点储藏仓库进行集中检查,严厉打击超量存储烟花爆竹等不规范不安全行为。对存储仓库未严格限定存量、严格按照标准量存储、严格按照标准堆码的立即予以警告整改,对超量存储的一路予以暂扣。

二查零售网点。印发《古蔺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古府安办[2012]3号),对照烟花爆竹经营管理要求,牵头组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安监办对全县26个乡镇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文书,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并限制性约束其经营行为,确保营销网点安全。

三查运输车辆。重点突出水口、土城、马蹄、二郎、双沙、太平、箭竹、椒园等8个川黔、川滇结合部及赤水河沿线边界乡镇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检查,严厉打击私运烟花爆竹行为,有效杜绝有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流入古蔺市场。

2012年1月以来,古蔺县安监局已牵头组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安监办对全县各镇乡烟花爆竹经营网点、配送站、烟花爆竹公司开展了拉网式大排查。期间,共排查公司1家、配送站17个、经营网点445处,发现隐患59条,立即整改57条,限期整改并限制性经营网点2处;盘查边界过往车辆3000辆次,查获非法运营烟花爆竹车辆2辆,挡获违规流入烟花爆竹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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