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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建筑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成效显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31 23:18:23 人浏览

导读:

为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把好建筑工程源头关,避免火灾隐患的再次出现,舟山支队自4月28日至6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建筑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专项治理,补审补验了一些未经消防审核和消防验收的建筑工程,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规范了建筑工程消

为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把好建筑工程源头关,避免火灾隐患的再次出现,舟山支队自4月28日至6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建筑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专项治理,补审补验了一些未经消防审核和消防验收的建筑工程,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规范了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秩序,改善了消防安全环境。据统计,在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中,共检查建筑工程项目66个,查出违法工程12个,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0份,《复查意见书》8份,立案查出2个。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是支队今年开展的一项重要的消防监督活动。为确保整治效果,防止走过场,支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消防大队也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和建筑市场特点制定了专项治理方案。部分县(区)领导还亲自挂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带队到建筑工地、相关单位检查。各地消防部门积极与规划、城建、土地、法院等职能部门联系,争取多方协助,寻求消防执法最佳形式。同时,舟山各地消防部队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出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舟山日报》、《舟山晚报》也对此次行动的部署、开展、目标等情况作了报道。

通过治理整顿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一些领导对建筑程消防安全管理的认识不高。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申报审核和验收的建筑工程还大量存在;二是建筑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与消防机构的协调还不到位。一些地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法律要求,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给未经消防审核合格的工程;一些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也能进行备案,并交付使用;三是各地招商引资工作的优厚条件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消防执法。一些地方政府承诺招商引资项目建筑工程可以先开工后审核,先投产后验收,造成一些单位则根本不办理消防审核和验收手续;四是无证设计、施工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一些地方的开发项目为了节省投资,无设计图纸,施工随意性较大,给消防审核带来新的问题。

为了建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舟山支队下一步决定:一是各地消防机构应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二是应充分重视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将其抓紧、抓好。针对开发区的工程管理,各地应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消防执法”的关系;三是做好与建筑工程的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发挥建筑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四是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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