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建筑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成效显著
导读:
为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把好建筑工程源头关,避免火灾隐患的再次出现,舟山支队自4月28日至6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建筑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专项治理,补审补验了一些未经消防审核和消防验收的建筑工程,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规范了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秩序,改善了消防安全环境。据统计,在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中,共检查建筑工程项目66个,查出违法工程12个,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0份,《复查意见书》8份,立案查出2个。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是支队今年开展的一项重要的消防监督活动。为确保整治效果,防止走过场,支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消防大队也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和建筑市场特点制定了专项治理方案。部分县(区)领导还亲自挂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带队到建筑工地、相关单位检查。各地消防部门积极与规划、城建、土地、法院等职能部门联系,争取多方协助,寻求消防执法最佳形式。同时,舟山各地消防部队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出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舟山日报》、《舟山晚报》也对此次行动的部署、开展、目标等情况作了报道。
通过治理整顿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一些领导对建筑程消防安全管理的认识不高。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申报审核和验收的建筑工程还大量存在;二是建筑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与消防机构的协调还不到位。一些地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法律要求,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给未经消防审核合格的工程;一些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也能进行备案,并交付使用;三是各地招商引资工作的优厚条件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消防执法。一些地方政府承诺招商引资项目建筑工程可以先开工后审核,先投产后验收,造成一些单位则根本不办理消防审核和验收手续;四是无证设计、施工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一些地方的开发项目为了节省投资,无设计图纸,施工随意性较大,给消防审核带来新的问题。
为了建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舟山支队下一步决定:一是各地消防机构应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二是应充分重视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将其抓紧、抓好。针对开发区的工程管理,各地应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消防执法”的关系;三是做好与建筑工程的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发挥建筑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四是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工程质量可是一件大事,建筑工程质量也是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合格的基础,一般一项建筑工程竣工之后,会有专业的人士或者组织来进行检验。那么建筑工程专项验收由哪家组织?下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切实把好火灾防控源头关,从即日起至9月30日,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据
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工
工地现场施工安全生产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有:工地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施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施工单位赔偿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工地的高空作业
建筑安全许可证办理流程是:向企业所在地的安监站进行申请,提交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申报材料,考核通过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组织专家继续审
因不可避免的,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害,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但是保险合同中有相关规定的除外。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方法和巨灾风险
施工挖断电缆会受到的处罚为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规定,在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施工的单位,要与电力企业签订安全协议并书面告知施工时间,要求电力企业派员到现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通行给予的处罚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