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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两人无证焊接废弃油罐引火灾被拘十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28 05:31:56 人浏览

导读:

???中国安全生产网通讯员何铁军1月6日上午10时许,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舟水桥新店子粮油储备库一废弃储油间发生火灾。遵义市消防支队接到警后立即出动2台消防车、15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经过20多分钟的奋力扑救,火灾终于被成功扑灭。遵义市红花岗区消防大队接到报

中国安全生产网 通讯员 何铁军 1月6日上午10时许,贵州省遵义红花岗区舟水桥新店子粮油储备库一废弃储油间发生火灾。遵义市消防支队接到警后立即出动2台消防车、15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经过20多分钟的奋力扑救,火灾终于被成功扑灭。遵义市红花岗区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随即成立专案组,就火灾原因展开调查。经调查得知,火灾原因系废品回收人员王远江、唐禄军在废弃储油间焊割废弃储油罐时,高温焊渣溅落到油槽底部油渣上,引燃油渣,引起火灾。消防部门经花岗区公安分局批准,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经调查,起火的废弃储油间产权系遵义粮油储备库所有,由遵义市新店子粮油市场管理。该废弃储油间所在建筑共3层,废弃储油间位于该建筑第1层,其内堆有3个废弃的菜油罐,建筑第2、3层空置。此次火灾过火面积8平方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200元。火灾原因系废品回收人员王远江、唐禄军在废弃储油间焊割废弃储油罐时,高温焊渣溅落到油槽底部油渣上,引燃油渣,引起火灾。废品回收人员王远江、唐禄军无从事电焊、气焊工种的相关证件,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也未按照规定事先办理明火作业审批手续,擅自在废弃储油间内采用会产生明火的焊割方式焊割储油罐,引发火灾,应对此起火灾负直接责任。  

  为提高公民遵守消防法律的自觉性,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查明原因后,该消防大队迅速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经遵义市红花岗区公安分局批准,对废品回收人员王远江、唐禄军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2011年1月7日17时50分,火灾事故责任人王远江和唐禄军被移送至遵义市公安局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何铁军 陈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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