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安全生产法 > 单位安全生产保障 > 企业经理(厂长)和主管生产的副职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经理(厂长)和主管生产的副职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22 18:41:03 人浏览

导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制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2.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拟订安全生产的奖惩办法,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会议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制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拟订安全生产的奖惩办法,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会议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
  4.审批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积极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6.对职工进行安全、遵章守纪及劳动保护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及广大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7.主持现场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并落实整改措施。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