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煤监局督促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导读:
近日,重庆煤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加快工作进展速度,务必在2012年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建设任务。
一是进一步落实“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是“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责任主体,矿长(业主)是“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健全责任制和相应工作机制,确保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及时到位。
二是加强已建成系统的动态维护管理。对已建成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紧急避险系统的矿井,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不符合要求设施、设备或部件及时进行维修、更换。要根据矿井生产安全条件的变化和井下采掘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和优化各大系统,保证系统始终处于正常的安全可靠状态,切实发挥“六大系统”的安全预警和应急避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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