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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监察分局研究部署12月份监察执法工作重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27 00:10:55 人浏览

导读:

为认真做好2011年12月份监察执法工作,按照《辽源监察分局2011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结合12月份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辽源监察分局对12月份监察执法工作做出部署。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做好2011年12月份监察执法工作,按照《辽源监察分局2011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结合12月份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辽源监察分局对12月份监察执法工作做出部署。

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9号)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今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10月2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季度)视频会议精神,要严防煤矿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回潮反弹。各室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并依法依规加大惩治力度,严防死灰复燃。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煤矿企业瓦斯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瓦斯防治主体责任,加大瓦斯治理工作力度,认真排查瓦斯方面的重大隐患,切实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联合大检查工作。按照《辽源市安监局辽源监察分局关于集中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辽安监管联字〔2011〕116号)要求,突出以“一通三防”、矿井防治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为重点的联合执法行动,促进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四、加强对《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的宣传贯彻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煤监〔2011〕237号)要求,督促辖区各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规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将其转化为促进煤矿建设施工安全的实际成效,全面推进煤矿建设安全工作。各室要把各地区、各煤矿企业学习贯彻《规范》的情况纳入近期重点工作,强化监察,积极推动《规范》的深入贯彻。

五、保质保量完成12月份计划安排“三项监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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