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副县长受煤老板贿赂 批准问题煤矿违法开采
导读:
湘潭县原副县长受贿为问题煤矿“保驾”
红网湘潭4月19日讯 (潇湘晨报记者 李志宏)他出身贫寒农家,通过努力成长为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后来走上副县长领导岗位。身边的矿老板们挥金如土,让他心理失衡,渐生贪念。凭借职务之便,他先后9次收受矿主贿赂21.5万元,默许或批准“问题煤矿”违规违法开采。
去年12月,湘潭市岳塘区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湘潭县原副县长周黎民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日前,该案二审已开庭,仍在等待判决。
“问题煤矿”牵出副县长
湘潭县煤炭产量居全省第六,煤矿很多,一段时期以来,由于安全生产监管不严,当地一些煤矿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等问题屡禁不止,矿难时有发生。为此,湘潭县专门成立了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非法开采的煤矿进行整顿或关停。
去年年初,因收受贿赂为不法矿主撑腰,湘潭县某局局长李华(化名)东窗事发。有关部门在对李华进一步调查中,发现一个更重要的“神秘人物”。此人竟是李华的原上司,曾经分管湘潭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原副县长周黎民。
周黎民,男,大学文化,1963年出生。2000年10月至2007年10月,他先后任湘潭县政府县长助理、副县长,2007年10月任湘潭市政协副秘书长兼办公室副主任。
9次“笑纳”21.5万
去年4月,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对周黎民立案侦查,5月8日,周被逮捕,10月7日,岳塘区检察院以受贿罪向岳塘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查明,从2006年8月至2007年9月间,周黎民利用职务之便,先后9次收受矿主钱财21.5万元,为对方牟取利益。
2006年,湘潭县某煤矿发生穿水事故被责令停产。在湘潭市雨湖区海阔天空茶楼,该矿矿长周某向周黎民奉上现金5000元。在周的“关照”下,该矿于2007年上半年恢复生产。2006年8月,周在湘潭县政府某宾馆收受该县某煤矿股东肖某现金1万元,答应对该矿顺利通过水害评估验收予以关照。2007年4月,在雨湖区建设北路一茶楼,周又“笑纳”了湘潭县另一家煤矿大股东刘某送的5万元,答应在该矿关闭整合过程中给予关照。当年8月,周在湘潭县政府的办公室再次收受刘某送来的2万元。
车库纸盒藏大量现金
案发后,为锁定相关证据,有关部门曾先后两次对周黎民的住处依法进行搜查。在周黎民购置的一处新房车库内,执法人员一次性搜出大摞现金,这些钱都暗藏在一个纸盒内。
有妻室却喜欢交“女朋友”
“他是一个双面人。”湘潭县一名熟知周的干部这样评价,周黎民在工作上敢想敢干,写得一手好字和好文章。不过,周尽管已有妻女,却喜欢交“女朋友”。因能说会道,加上手握权柄,他颇有“女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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