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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8 08:40:04 人浏览

导读:

现在国家在建设当中,建设工程项目在我国国土境内遍地开花,由于具有一定的风险,不管是法律还是各级政府,都对建设工程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尤其是要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这就要求符合具体的标准,那么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标准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现在国家在建设当中,建设工程项目在我国国土境内遍地开花,由于具有一定的风险,不管是法律还是各级政府,都对建设工程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尤其是要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这就要求符合具体的标准,那么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标准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标准

  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标准,具体有所不同,

  1、根据标准的约束性划分: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1)强制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性法规规定强制性执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强制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业来说,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工程建设重要的术语、符号、代号、计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标准; 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2)推荐性标准其他非强制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2、根据内容划分:设计标准、施工及验收标准、建设定额。

  (1)设计标准:是指从事工程设计所依据的技术文件。

  (2)施工及验收标准:施工标准是指施工操作程序及其技术要求的标准;验收标准是指检验、接收竣工工程项目的规程、办法与标准。

  (3)建设定额:是指国家规定的消耗在单位建筑产品上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数量标准,以及用货币表现的某些必要费用的额度。

  3、按属性分类: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

  (1)技术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2、管理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3)工作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4、我国标准的分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1)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标准。

  (2)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3)地方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该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4)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事项和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二、工程安全事故报告要走什么流程

  1、事故发生单位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条例》关于事故发生单位的报告程序和时限的要求,是立即向法定的有关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

  2、政府部门报告的程序;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

  3、越级报告;

  (1)事故发生单位越级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越级报告。必要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4、事故续报、补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续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事故发生单位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补报。

  三、建筑工程安全防护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知识:

  1、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坍塌因素和作业条件的安全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定具体可行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

  3、高层建筑的箱形基础,实际上形成了建筑的地下室,随上层建筑荷载的加大,常要求在地面以下设置三层或四层地下室,因而基坑的深度常超过5~6m,且面积较大,给基础工程施工带来很大困难和危险,必须认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4、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以及时采取另一路电源,防止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

  5、合理采用降水措施,以减少板桩上的土压力。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标准,具体有所不同,包括强制性的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同时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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