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
导读: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事故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浙江省安监局立即部署开展了以“三查、四促、两保”为主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大检查为期两个月,并明确检查的重点范围为涉及15种危险工艺装置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涉及60种重点监管品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涉及光气、三光气、液氯、液氨等品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列入年度搬迁或关闭建议名单的企业。要求企业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隐患治理等三个方面重点检查八项主要内容。一是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安全许可、是否存在超期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二是建设项目是否严格遵循“三同时”程序和内容要求,是否存在未经试生产方案(论证)备案,擅自组织或超期进行试生产活动;三是企业是否按照《浙江省2011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浙安监管危化〔2011〕54号)要求,逐项落实十项主要工作;四是企业向中介机构或监管部门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全面,内部员工对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情况是否了解;五是企业安全设备设施(如防雷防静电设施、防爆设备和电器、安全阀、压力管道容器、仪器仪表、各类动态报警系统等)是否按规定检测检验并处于完好适用状态,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是否在线运行;六是企业是否存在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改变总平面布置或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布局;七是企业重大危险源是否落实监控措施,对承包商等外委作业单位和人员是否落实相应的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措施;八是企业是否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有计划地开展岗位、区域性及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是否落实台风天气、汛期和夏季高温季节的应急防范措施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危险化学品很容易导致事故发生,它含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会对人体、环境等产生危害。关于危险化学品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
危险化学品是指那些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炸的化学物品,这些化学物品会对人的身体造成一个比较大的危害,所以对于这种化学品需要一个管理办法。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
我们都知道,一些化工厂家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这是因为化工厂有不少的危险化学物品,一般的化工厂都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才可以展开经营活动,除此之外,对于危险化学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化学危险品的登记注册第三章化学危险品的生产和使用第四章化学危险品的经营第五章化学危险品的储存第六章化学危险品的运输第七章责任追究第八章...
工地现场施工安全生产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有:工地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施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施工单位赔偿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工地的高空作业
建筑安全许可证办理流程是:向企业所在地的安监站进行申请,提交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申报材料,考核通过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组织专家继续审
因不可避免的,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害,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但是保险合同中有相关规定的除外。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方法和巨灾风险
施工挖断电缆会受到的处罚为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规定,在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施工的单位,要与电力企业签订安全协议并书面告知施工时间,要求电力企业派员到现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通行给予的处罚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