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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港区安监局创新开展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30 01:52:18 人浏览

导读:

依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第十三条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监控管理的相关指示精神,嘉兴港区安监局于2011年11月起就将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正式纳入局务日常工作之中。目前,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统计

依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第十三条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监控管理的相关指示精神,嘉兴港区安监局于2011年11月起就将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正式纳入局务日常工作之中。

目前,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主要面化工园区企业展开。每月25日,由港区应急响应中心提供当月重大危险源接处警信息;由港区各化工企业提供企业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当月生产负荷、销售情况、库存情况、人员流动情况及预计下月生产情况等基础信息。通过对重大危险源接处警信息和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对港区当月整体的安全状况和生产形势做出初步预判,并对当月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待隐患整改落实后,报港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分管领导。

嘉兴港区安监局将秉着重实效、重科学的原则对预警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持续改进。日益完善的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统计分析定会为港区管委会和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形势的预判提供有力的依据,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更具实效、更加科学的监管办法和行政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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