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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对轨道交通建设施工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29 18:11:48 人浏览

导读:

2011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按照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优胜杯”2011年度检查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市重大项目办、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住建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卫生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铁路工程公安局等七部门组成联

2011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按照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优胜杯”2011年度检查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市重大项目办、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住建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卫生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铁路工程公安局等七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对本市轨道建设工程7号线和14号线10家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此次,我局检查人员主要检查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签订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情况,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情况等。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单位均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工程分包单位、劳务施工队伍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编制了相应的应急预案。

但是,在检查中发现有些施工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未建立本单位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未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的要求规定编制相关管理制度,例如: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等;还存在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中存在与法律法规要求不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中确定危险作业管理范围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三是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不到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学时不够,教育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考核内容与《条例》要求不符,考核工作不到位。四是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管理混乱,存在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过期未审问题。同时,还存在监理单位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审查管理不严格等问题。五是编制的应急预案缺乏相应的演练及培训记录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检查人员对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下发了现场检查记录,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

针对各部门检查的情况,市重大办将于近期联合各部门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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