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安全生产法 > 安全生产法解读 > 泰州市全面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泰州市全面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29 17:56:10 人浏览

导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和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泰州市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据悉,此次大检查突出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造拆船、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和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泰州市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据悉,此次大检查突出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造拆船、冶金等七大行业和领域。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根据方案,在本月15日前为自查自纠阶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26日至30日,各地安委会、市有关部门将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督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将隐患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恢复经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因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加重责任追究处理。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