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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安全管理机构到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24 03:17:41 人浏览

导读:

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了却了众多安全工作者心头的夙愿,因为安全生产终于有法可依了。可是全国各地,特别是基层安全组织没有全面建立,还存在组织缺陷。“出了事,连个吆喝的人都难找,不行呀。”这是河北省张家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樊艾的心声。老樊说,我搞

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了却了众多安全工作者心头的夙愿,因为安全生产终于有法可依了。可是全国各地,特别是基层安全组织没有全面建立,还存在组织缺陷。“出了事,连个吆喝的人都难找,不行呀。”这是河北省张家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樊艾的心声。

  老樊说,我搞了30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在过去也就是个制度。苦口婆心宣传要安全生产,但对企业的约束力不够刚性,流于形式的事也在所难免。真出了问题,晚了,鼻涕一把泪一把的,没有用呀。我们这些在基层搞安全生产的人,一直就盼望着安全生产有法可依,盼呀,盼的,终于在去年底,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了。

  老樊说:“这法的问题解决了,可安全组织上的毛病又来了。抓安全生产,我这心病又添了。”
拿全张家口市说,管辖着几百万人。抓安全生产的组织呢?就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这个层面上这14号人。区、县的情况良莠不齐,个别区、县还没有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乡镇这一级没有专设机构,村级就更谈不上指望什么了。

  安全生产组织的另一个层面是企业,大一点的,正规点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安全员都是有专人的。而小企业就不好说了,因为安全员也是企业成本呀。许多正规企业从效益角度考虑都把安全科这个概念并入保卫科或者工会。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性得不到统一的保证,抓安全,促生产,难哪!

  另外,在政府组织层面上,也有相互掣肘的地方。其一是建制上的矛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地方上还是委管局(指隶属于经贸委),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与经贸委管理地方宏观经济职能相抵触;其二是机制上的矛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煤炭监督管理管理局适用职能重叠,前者是监督权限,后者不仅可以监督,而且可以管理。假使地方出现了煤炭安全生产事故,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往往插不上手。所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就只能干着急了。

  在太原,山西省副省长靳善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同样把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提到一个重要高度来认识。他说:“我在一些乡镇调研时,发现根本就没有安全生产管理的派出机构,甚至一些县都没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我问,为什么?县长书记们都叹气,说没有编制。山西是煤炭大省、能源大省,安全生产工作十分繁重和迫切,我就纳闷为什么一个县工商局动辄几百人,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编制却解决不了。山西省政府正在研究想办法解决基层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

  试想,如果安全生产在基层连个吆喝的人都没有,那是什么状况?安全生产的组织问题如果得不到保障,最终殃及安全生产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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