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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工作转由安监部门负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23 22:07:51 人浏览

导读:

近日,广西各级安监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对辖区内由卫生部批准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资质认定职责现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

近日,广西各级安监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对辖区内由卫生部批准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资质认定职责现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年检续展及换证工作。该项工作采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自愿申请,安全监管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核工作原则上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和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8号)的相关要求开展。经审核合格的,由安全监管部门换发统一印制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凡未按要求申请年检续展及换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其资质证书将自动作废。我区乙级及以下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工作方案由自治区安监局另行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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