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安全生产法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安全生产简报(2007年4月)

安全生产简报(2007年4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23 07:30:13 人浏览

导读:

一、全国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1-4月,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主要表现出“三个下降、一个较为稳定、一个进展较好”的特点:(一)全国伤亡事故总量下降全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79167起,死亡30380人,同比减少60426起、4723人,分别下降25.2%、13.5%。(二)全国重、特大事

  一、全国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

  1-4月,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主要表现出“三个下降、一个较为稳定、一个进展较好”的特点:

  (一)全国伤亡事故总量下降

  全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79167起,死亡30380人,同比减少60426起、4723人,分别下降25.2%、13.5%。

  (二)全国重、特大事故下降

  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705起,死亡2786人,同比减少82起、240人,分别下降10.4%、7.9%;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29起,死亡522人,同比减少12起、119人,分别下降29.3%、18.6%。

  (三)大部分行业和领域伤亡事故下降

  1-4月,煤矿企业、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企业、危险化学品、火灾(不含森林草原)、道路交通、铁路交通等行业和领域事故均有下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铁路交通、民航飞行、渔业船舶和农业机械等行业和领域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

  (四)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状况较为稳定

  全国32个统计单位中,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海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兵团16个统计单位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全国有24个统计单位的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

  (五)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进展较好

  1-4月,全国各类事故死亡30380人,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27.6%,在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以内。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22.5%;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22.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28.9%;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18.5%;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11.1%。均在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以内。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44.6%,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4月,全国安全生产虽然总体稳定,但是4月份部分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反弹势头尚未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三个上升、一个时有发生,一个多发”:

  (一)特别重大事故上升

  1-4月,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2起,死亡63人,同比增加1起、31人,分别上升100%和96.9%。一起是4月16日,河南省平顶山宝丰县王庄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1人下落不明;另一起是4月18日,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钢水包滑落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2人死亡。

  (二)部分行业、领域和地区重、特大事故上升

  1-4月,部分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上升。煤矿企业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6.9%;金属与非金属矿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6.7%;建筑企业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3.9%;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2.9%和40.0%;重、特大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8.6%和56.2%。

  1-4月,部分地区重、特大事故上升。在32个统计单位中,有11个单位重、特大事故上升,分别为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河南、广西、四川、贵州、重庆、宁夏。

  (三)四月份重大事故上升

  4月份,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136起,死亡560人,同比增加36起、155人,分别上升36.0%、38.3%。其中煤矿重大事故同比分别上升75.0%、90.2%。

  (四)四月份冶金企业事故时有发生

  4月份,冶金企业发生钢水钢渣倾覆或飞溅事故3起,造成34人死亡,11人受伤。其中辽宁发生1起,死亡32人,6人受伤;陕西发生1起,死亡1人,5人受伤;重庆发生1起,死亡1人。

  (五)重大未遂伤亡事故多发

  1-4月,共发生重大未遂伤亡事故61起,同比增加2起。涉及煤矿、石油、化工、建筑、地铁施工、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消防火灾、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航飞行、渔业船舶等行业和领域,3万余名群众涉险和被疏散,近400名人员受伤或住院观察,4万余人生活用水受到影响。

  三、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一)落实国办《通知》精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针对查出的各类隐患,立即落实治理和整改措施,对企业查出的重大隐患进行跟踪督查,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深入现场,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巩固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所取得的成果。

  (二)落实煤矿瓦斯防治电视电话会议和重庆现场会精神,深化煤矿两个攻坚战。一是要认真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保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正常工作;二是加快小煤矿关闭工作进度,按照关闭标准关实、关死,绝不允许再行复产或只停不关;三是要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认真贯彻落实7部委局联合发布的国有重点煤矿和小煤矿两个《指导意见》,加强技术、现场、建设项目、劳动组织和用工等管理,尽快扭转安全管理混乱的状况;四是要全面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隐患严重的要坚决关闭。

  (三)认真开展冶金企业隐患排查,杜绝“三违”现象。针对近期冶金企业连续发生钢水倾覆、飞溅伤亡事故的情况,冶金企业要深刻吸取教训,认真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彻底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冶金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page]

  (四)加强建筑滑坡、塌方和矿井水害隐患的治理,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近期山体滑坡、建筑塌方事故增多,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水害事故时有发生。要加大汛期“三防”工作力度,要以查领导决策、查设计、查施工、查管理、查隐患治理为内容,对公路、桥梁、隧道施工和采石场等要认真排查治理隐患;开展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尾矿库专项督查,要督促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认真落实防治水安全措施,把防范矿山企业水害事故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健全汛期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建筑、矿山企业汛期发生事故。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防止在高温雨季发生事故。目前已经进入夏季高温、高湿季节,要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各环节的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运输企业要认真排查和治理隐患,继续开展反“三违”活动,加强联合执法,加大烟花爆竹打非力度,对非法生产和违规在高温、高湿环境下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查处,防止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在高温雨季发生泄漏、爆炸事故。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