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排灌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对策
导读:
随着二期网改工程的结束,农村大部分排灌电力线路得到改造,并实现了“四到户”管理。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农村排灌用电的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应引起供电部门及广大农民朋友的高度重视。
1 安全隐患
(1) 农村排灌用电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且站内设备的产权不属于供电部门,造成安全管理难度大。
(2) 排灌站管理不善,安全风险大。一是农村排灌站的建筑结构简单,经多年使用,大多已是千疮百孔,造成站内电气设备所处环境较差,设备绝缘老化加快,容易产生漏电;二是电气设备配置不全,缺少保护装置,如大功率电动机没有安装启动设备或是启动设备已损坏退出运行,启动时电流过大,不仅影响同一电源上其它用电设备的正常工作,还易损坏农村小容量配电变压器的绕组绝缘;三是排灌站用电的绝缘接引线截面过小、接头过多,在高温酷暑的条件下长时间运行,易引起绝缘线自燃,严重时还将烧毁电气设备。
(3) 排灌站的操作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教育,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安全意识淡薄,只管排灌,不考虑设备安全,不注意设备维护、检修。对有关设备安装、运行等要求不熟悉,甚至缺乏基本的电工知识。
(4) 排灌高峰期,农民未向供电部门申请便私接抽水泵进行临时排灌。他们就近取电源,简单“架设”线路,致使低压照明线路不堪重负,易引起线路故障和安全事故。
2 对 策
(1) 供电部门组织人员集中对排灌站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并绘制相关示意图,切实做到全面掌握。建立健全农村排灌安全用电管理体系,实行员工包村、包点服务制度,做到谁管理,谁负责。
(2) 加大宣传力度,明确职责范围。一是针对农村排灌安全用电的薄弱环节,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印发安全用电宣传资料,深入田间、地头宣传安全用电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安全用电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二是针对发生设备、人身事故的处理依赖供电部门的现象,定期向农民宣传电力法律法规,讲解有关案例处理的情节,促使农民明确供、用电的职责范围,切实转变出现安全事故就找供电部门的观念。
(3) 采取防范措施,确保用电安全。一是供电部门及时与排灌站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安全供用电协议书》,明确各自在使用中的责任、权利、义务,从而规范用电行为,杜绝事故的发生;二是要求完善保护装置,并对不合格的线路、设备进行更换,对带电设备的外壳进行可靠接地;三是按照有关规程定期对排灌站的用电设备进行检查、试验、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和严重违章现象,要按程序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限期未改的将依法停止供电;四是扩大对农村排灌用电的服务范围,加强对农村排灌站操作人员的指导,努力提高他们的故障排除、事故处理的能力;五是对发现未经供电部门批准,擅自私接临时排灌用电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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