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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积极探索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新机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22 22:54:14 人浏览

导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3号),切实维护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权益,安康市安监局坚持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摆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突出位置,确定专门领导、专门科室、专门人员负责抓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3号),切实维护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权益,安康市安监局坚持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摆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突出位置,确定专门领导、专门科室、专门人员负责抓落实,精心安排部署,创新监管机制。年初联合市总工会、市人事局、市卫生局下发了《安康市2011年职业健康安全防治方案》,确立了“预防为主,严格准入,强化培训,抓点示范,加大执法,部门协作”的工作思路,在全市确定了40家重点企业作为示范点单位;7月中旬,组织召开全市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8月下旬,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并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市对县区安监局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考核。

为确保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安监局联合有关部门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三项制度”:一是联系会议制度。成立了由市总工会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安监局、人社局、卫生局、疾控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康市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系会议,通报情况、研判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制度。依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3号),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发改委、国土资源、建设、安监等部门实行联合审批制度,对未履行职业危害防治相关法定程序的,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因素。三是联合检查制度。市总工会、人社局、卫生局、安监局四部门先后2次组织联合检查组,深入各县区和规模较大、劳动力密集、职业危害因素典型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并适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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