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组织开展全省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专项检查执法活动
导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以及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座谈会精神,督促煤矿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煤矿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福建煤监局根据国家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专项监察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全省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专项检查执法活动。
福建煤监局下达了《关于开展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对本次专项执法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8月5日至15日:由煤矿企业自查自纠;第二阶段为8月16日至8月31日:由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所属各煤业公司组织全面检查,检查必须覆盖辖区所有煤矿企业;第三阶段为9月1日至9月10日:由设区市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能源集团组织抽查,抽查煤矿企业数量不得低于辖区煤矿企业总数的30%;第四阶段为9月11日至30日:由福建煤监局对产煤设区市、县(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部分煤矿企业进行专项监察。
本次专项检查除了将国家煤监局《通知》明确提出的八个方面作为重点检查的内容外,还结合福建实际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纳入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落实日常监管职责的情况;二是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和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工作责任的落实情况;三是煤矿企业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保管、发放和使用情况。
为让本次专项检查执法活动取得实效,福建煤监局要求:一是制定方案,周密部署。要求各级部门和煤矿企业充分认识此次煤矿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好专项检查工作。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二是严格执法,落实整改。要求各级部门认真部署煤矿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管部门专项检查执法工作,检查中要做到依法执法、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煤矿企业并促煤矿企业按期整改到位,对存在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不落实、不投入、不作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以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并有效推动全省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三是认真分析,全面总结。要求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在专项检查执法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汇总专项检查情况,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报福建煤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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