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安全生产法 > 班组安全管理 > 黑龙江煤监局组织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 领导带班入井等专项监察

黑龙江煤监局组织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 领导带班入井等专项监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31 08:29:09 人浏览

导读:

按照监察执法计划,2011年11月17日至12月9日,黑龙江煤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领导带班入井、在用电缆和输送带安全标志专项监察。此次专项监察,黑龙江煤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常天明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由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两

按照监察执法计划,2011年11月17日至12月9日,黑龙江煤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领导带班入井、 在用电缆和输送带安全标志专项监察。

此次专项监察,黑龙江煤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常天明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由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两个监察组开展集中监察,从11月17日至12月9日,分赴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牡丹江、黑河等主要产煤地区,共监察矿井49处(其中国有重点煤矿12处、地方煤矿37处),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140条,对查处的隐患,各监察组依法进行了处罚,并向相关产煤市(地)政府和煤矿企业及时进行了通报,商由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集团公司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到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或各监察分局(站)。

同时,黑龙江煤监局将专项监察情况分别向黑龙江省政府、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进行了报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