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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几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6 12:02:21 人浏览

导读:

对于生产安全,我们国家一直是非常重视的,安全生产事故划分涉及到伤亡人数以及财产损失的数额,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几级?安全事故的划分标准由谁规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于生产安全,我们国家一直是非常重视的,安全生产事故划分涉及到伤亡人数以及财产损失的数额,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几级?安全事故的划分标准由谁规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几级

  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根据造成的伤亡人数及财产损失数额从少到多,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一般事故;2、较大事故;3、重大事故;4、特别重大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是依据伤亡人数以及财产损失的数额进行划分的。其中死亡人数、重伤或急性中毒人数与直接经济损失,只要其中一项达到相应等级划分标准即可。

  二、安全事故的划分标准由谁规定

  《安全生产法》中规定安全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三、安全事故等级上报有哪些规定

  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3、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5、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几级”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安全事故等级可以分为4个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是依据伤亡人数以及财产损失的数额进行划分的,安全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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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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