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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知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3 18:08:13 人浏览

导读:

摘要: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知识。一、概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又称事故应急处理预...

  摘要: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知识。

  一、概述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又称“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事故应急计划”或“事故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最早是化工生产企业为预防、预测和应急处理“关键生产装置事故”、“重点生产部位事故”、“化学泄漏事故”而预先制定的应急对策方案。

  (一)重大事故需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当今社会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一方面为人类提供了更多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另一方面现代化大生产又隐藏着非常严重的事故危害。特别是化学工业在生产、储存过程中大量使用、处理易燃、易爆、有毒物料,随着近年来我国化工生产装置的日益大型化、复杂化,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造成的危害十分巨大,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损失。例如:(1)1993年8月5日,我国深圳发生的危险品库大爆炸事故,由于化学品泄漏引起混装物爆炸,造成死亡15人,伤873人,损失2.54亿元。(2)1997年6月27日,北京东方化工厂由于储罐泄漏,引起储罐区发生火灾爆炸,死亡8人,受伤40人,炸毁、烧毁储罐17个、储料20000t,损坏罐区大部分设施。(3)2003年12月23日22时左右,重庆中石油川东北气矿突然发生井喷事故,富含硫化氢的气体喷射30多米高,大量硫化氢气体喷涌而出,失控的毒气随空气沿高桥镇、正坝镇、麻柳乡的夹谷地带迅速蔓延,导致在短时间内发生大面积灾害,距离气井较近的开县4个乡镇数万人受灾。27日上午11时,川东北气矿16H井喷成功实施压井封堵。事故造成243人死亡、1万多人不同程度中毒,10万群众被紧急疏散。

  这些事故所带来的惨痛教训警示我们,必须加强我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管理水平,降低事故的危害,以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需求。

  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作业和使用,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生产装置、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场所和部位进行安全状况的评估并纳入特殊管理。

  例如,液化石油气的主要组分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等烃类,它的主要成分在降低温度或升高压力时很容易变为液态,便于储存和运输,但当其升高温度降低压力后,又迅速气化,气化后体积扩大为原来的260倍。它的气态密度比空气重1.5~2.0倍,一旦泄漏将聚集在地面低洼处,不易散开,与空气混合易形成爆炸性物质,爆炸极限约为2%~10%,爆炸下限低,且爆炸威力巨大,轻微泄漏也有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另外,液化石油气的闪点低,为—74%,着火点低, 自燃温度为426~537℃,引燃能量小,最小只有0.2~0.3mJ。液化气在输送、运输、灌装中都会产生静电,尤其是发生泄漏时带压高速喷射出来,产生高静电位,极易闪火引起着火爆炸。上述特性说明液化石油气是一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此外,液化气具有麻醉作用,发生泄漏时,在空气中的毒性类似于汽油蒸气或甲烷。浓度较小时(如1%左右),人能嗅到气味,停留时间短时对人危害不大;长期接触低浓度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易疲劳、情绪不稳以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如浓度过高时,空气中含量10%左右,即使停留几分钟,也会使人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重症者可突然倒下,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因此,液化气系统应保证严密不漏,室内通风良好。液化气沸点范围较低,且蒸发潜热较高,气化时需吸收大量热量。平时都是带压以液体形式储存于密闭容器中,一旦设备、管线、容器发生泄漏,液体喷出,因急剧变为气体就要从周围环境所遇到的物体上吸收热量造成低温结霜,如果喷溅到人体上,因急剧吸热,很容易造成人体冻伤。正因为液化石油气的易燃、易爆、毒性和致人冻伤特性,因此,当液化石油气在生产和储存中达到一定量时就需要采取预防措施,制定液化气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冻伤等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以确保发生事故时,就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故规模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建设项目安全验收的条件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作为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验收的条件之一。其目的是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得到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

  二、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一)制定预案的目的

  “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原则,然而由于自然灾害、环境因素、人为原因,或由于人们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认识的局限性,事故发生的概率还比较高,尤其是重大工业事故未能得到有力遏止。当事故不可避免的时候,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是惟一可以抵御事故灾害蔓延和减缓灾害后果的有力措施。所以,如果在事故灾害发生前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系统,制定周密救援计划,组织、培训精干抢险队伍和配备完善的应急救援设施,而在灾害发生的紧急关头能从容及时地按照预定方案进行有效的应急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以及灾害后的系统恢复和善后处理,能够避免或减少事故和灾害的损失,以拯救生命、保护财产、保护环境。

  针对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活动,包括减灾、防灾、救灾和灾后恢复这些步骤与环节,只有建立起一个科学、有效、运转良好的体系,才能把各类灾害应急以及应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联系组织起来,实现有效控制事态,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尽快恢复重建这3个目标。

  综上所述,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1)采取预防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联锁事故发生;(2)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尽力减轻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的影响;(3)尽快恢复生产和正常生活。

  (二)制定预案的原则

  生产安全是“人一机一环境”系统相互协调,保持最佳“秩序”的状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由事故的预防和事故发生后损失的控制两个方面构成。

  1.从事故预防的角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从事故预防的角度看,事故预防应由技术对策和管理对策共同构成:(1)技术上采取措施,使“机一环境”系统具有保障安全状态的能力;(2)通过管理协调“人自身”及“人一机”系统的关系,以实现整个系统的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职工对生产安全所持的态度、人的能力和人的技术水平是决定能否实现事故预防的关键因素,提高人的素质可以提高事故预防和控制的可靠性。采取措施,万一发生事故,也只能在局部,不会蔓延。

  “提高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和“将事故控制在局部”是事故预防的两个关键点。

  2.从事故发生后损失控制的角度制定应急预案

  从事故发生后损失控制的角度看,事先对可能发生事故后的状态和后果进行预测并制定救援措施,一旦发生异常情况:(1)能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救援处理;(2)可最大限度地避免突发性重大事故发生;(3)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4)同时又能及时地恢复生产。

  值得注意的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定期地经常演练,才能在事故发生时作出快速反应,投入救援。

  “及时进行救援处理”和“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是事故损失控制的两个关键点。

  综上所述,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原则是“以防为主,防救结合”。

  三、国外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概况

  工业发达国家建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已有多年的历史,目前已经形成一套规范的做法。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事故应急救援已成为工业发达国家维持国家管理正常运行的重要支撑体系之一。例如,美国、日本和欧盟的一些国家都已建立了运行良好的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包括应急救援法规、管理机构、指挥系统、应急队伍、资源保障和公民知情权等方面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应急救援系统,并且逐渐向建立标准化应急管理体系(SEMS)方向发展,使整个应急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和高效。

  美国早在1968年就建有国家石油和有害物质污染计划,并得到广•泛应用。其基本内容包括事故报警、泄漏污染清理、应急指挥部的建立,国家响应队伍和地区响应队伍的构成等。

  (1)国家应急响应队伍由美国环保局(EPA)和美国海岸警卫队领导,有来自16个联邦机构的代表。主要负责:①信息发布:②应急计划编制;⑧应急培训。国家应急响应队伍不直接参与现场应急。

  (2)地区应急响应队伍是根据本土地理区域,将应急区域划分为13个区,每个区域均建有地区响应队伍,主要负责本区:①应急响应;②计划编制;⑧培训:④各部门的协调等。

  发生化学事故时,美国环保局(EPA)、美国海岸警卫队(USCG)、国防部(DOD)、能源部(DOE)、原子能管理委员会(NUC.REG.COMM)、农业部(DOA)、商业部(DOC)等16个联邦机构,根据事故应急需要,共同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CHEMTREC是美国化学品制造商协会的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中心,主要负责运输过程中化学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咨询和现场救援人员的技术培训。

  NRC和CANUTEC分别是美国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中心和加拿大危险货物运输应急响应中心,主要提供24h的信息咨询。

  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应急工作采用的是地方政府各自为政、社会救援力量和国家救援力量并存的措施。由于体制上的不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很难把这些救援力量统一协调起来,使国家应对危机的能力受到很大的限制。1979年后,美国通过立法,将全国100多个联邦应急机构的职能进行统一,成立了联邦紧急管理署(FEMA),接管联邦保险局、国家火灾预防和控制管理局、国家气象服务组织、联邦灾害管理局的一些工作。FEMA是一个独立的、直接向总统负责的机构。下设国家应急反应队,由16个与应急救援有关的联邦机构组成,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联邦和州均设有应急救援委员会,负责指挥和协凋工作。2001年,FEMA有工作人员2600余名,另有5000多名灾害预备人员,当年财政预算约36亿美元,其中应急资金约26亿美元。FMEA在应对各类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化学工业的迅猛发展,频繁而严重的化学事故已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1986年3月联合国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问题进行了研究,1988年12月又在法国巴黎召开会议并通过了相应文件,以推动世界各国对化学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署(OSHA)的《危险废物处理和应急响应标准(HAZWOPEB)》(29CFR1910.120)要求,当容器中危险品泄漏,其数量或毒性都足以危害职员的健康或使其中毒时,必须要做出应急响应,无论该响应是来自工厂内部还是厂外。OSHA要求,现场负责人应该了解危险品的性质( 如毒性、挥发性、可燃性、爆炸性和腐蚀性等)、泄漏的环境(如数量、有限空间、通风、气候等)和现场附近任何可用的因素(如保护装置、报警装置、工程控制措施等)。

  欧洲共同体1982年颁布了《关于工业活动中重大危险源的法令》(SEVESO法令),并于1996年进行了修改,法令中要求企业建立重大事故预防政策和安全管理体系,其中对高危险性设施的特别要求是制定应急预案,企业应做到如下二条:

  (1)企业应制定企业内的应急预案(场内应急计划),内容为:①潜在事故的规模、特点及发生的可能性;②应急方案和对外联系方式;⑧报警和通讯程序;④关键人员的任命,包括事故现场管理和控制人员;⑤应急控制中心的成立;⑥场内的主要活动;⑦场外的主要活动。

  (2)向主管部门提供有关信息,用于主管部门制定企业外应急预案(场外应急计划),内容为:①应急机构的组织;②通讯系统的建立;⑧专用设备的信息;④专家信息源;⑤志愿组织;⑥化学品信息;⑦气象信息;⑧现场人员的安排。

  俄罗斯于1994年设立联邦紧急事务部,负责整个联邦应急救援的统一指挥和协调,直接对总统负责。内部设有人口与领土保护司、灾难预防司、部队司、国际合作司、放射物及灾害救助司、科学与技术管理司等部门,同时下设俄罗斯联邦森林灭火机构委员会、俄罗斯联邦抗洪救灾季员会、海洋及河流盆地水下救灾协调委员会、俄罗斯联邦营救执照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在全国范围内,以中心城市为依托,下设莫斯科、圣彼得堡等9个区域性中心,负责89个州的救灾活动。每个区域和州设有指挥控制中心。司令部往往设在有化学工厂的城镇,下辖中央搜索分队80个,分队约由200名队员组成。联邦紧急事务部及其所属应急指挥机构和救援队伍在应对突发事件、各类灾害和社会危机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与国防部、外交部并列的重要国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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