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安全不能心太软
导读:
记得永荣发电厂供电车间一次外协架线工作,按照规程规定工作人员在杆上作业必须在工作点前后实施装设短路接地线,以保护自己免受外界来电的伤害。可是,与笔者一起参加工作的外线职工陈明建,在一次工作中就是没按照规程装设接地线,被违章送电的职工突然来电活活地烧死在电杆上。这件事情的教训就是当班的班长在安全管理上心太软。事故虽然过去了快30年了,但事故的教训常常在我脑海中回荡。
怜悯之心,人皆有之。但是,笔者呼吁我们的基层管理者,在安全工作却来不得半点含糊,抓安全更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怜悯之心,这是多年来从血的案例中得出的教训。对于电力系统而言,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也是电力企业获得效益的首要条件。电力企业的效益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效益,二是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从社会效益来说,它标志着一个企业的整体形象,电力企业只有安全、可靠、稳定、优质地供电,才能给广大用户带来效益,从而给整个社会带来效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从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来说,安全就是效益,一个电力企业发生了事故,就会给企业带来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少发和少供电量,这自然会给企业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从安全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往往1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会带来4元的间接经济损失。随着电力经营走向市场,如果发生了电力事故,就不可避免地会引起局部或大面积停电,给国民经济造成的损失难以用数字表达。因此,安全是电力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电力企业要发展,如果没有安全生产为之保驾护航,那么一切都是可望不可及的水中月、镜中花。而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到位,取决于各级管理者的责任心,防范意识到位,安全生产就有保障,反之各类事故将会接踵而至。从多年来电力系统的伤害事故中可以看出,由于设备不安全导致的伤害较少,大量的伤害是违章操作、监护不力和安全措施不力引起的。在现实工作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个别单位和人员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时,面对当事人的苦苦哀求,总是心太软,往往动了恻隐之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监管不力,流于形式。事故一旦发生,部门之间互相指责,扯皮现象严重,个个都怕承担风险,怕承担责任,此时,他们的责任心不知跑到哪去了?
作为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上应该有一种对企业负责、对员工负责的态度,对一切诱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均应重拳出击,铁面无私,一抓到底。安全管理人员要杜绝同情心,同情心换不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怜悯之心终会害人害己;而严格的安全措施和规范,虽会对公司和某些人的经济利益造成暂时的阵痛,但通过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就会促进今后的生产,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总之,不管是哪行哪业,安全生产靠的是责任心,抓安全管理要杜绝怜悯之心,不能心太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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