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国道武山县桦林乡境内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导读:
2011年9月5日上午9时49分,接武山县政府办公室报告:2011年9月4日下午16时40分,在316国道武山县桦林乡谢坡新村段,拉运三氯氢硅和四氯化硅混合残液的车辆由于罐体破裂发生泄漏,遇雨形成雾状气体,扩散至距316国道70多米的陇海铁路接触网时,致供电跳闸,造成T114、T54、K595次三趟列车在该区间停车。
事故发生后,武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事故处置、医疗救护、调查处理、协调保障、宣传报道等五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有序开展了应急处置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安监、环保、公安、消防、交警、卫生等部门和桦林乡政府干部职工,对该区域进行警戒,及时疏散了周边群众,并将吸入烟雾的7名人员及时送县医院救治。同时,迅速调运生石灰、水泥等物料和大型机械车辆对流出液体进行了中和处置,并用沙土掩埋。21时30分,事故得到妥善处置,陇海铁路恢复通车,316国道车辆有序通行。应急处置结束后,县上领导赶赴医院看望了救治人员,从救治情况看,吸入烟雾的7名人员均无明显不适症状,还在留院观察。事故发生后,市安监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于昨晚连夜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导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9月5日上午,市政府副市长萧菡带领安监、环保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导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经初步调查,发生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近期,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居民王刚(男,汉族,1963年11月20日生,身份证号码:211202196311201514)暗地与不知情的群众协商,将装有危险化学品三氯氢硅与四氯化硅混合液体的钢罐偷存于桦林乡谢坡村村民朱喜同家,采用氮气加压倒罐的方法贩卖该物品。 8月22日,罐体上方发生泄露,散发刺鼻性气体,群众向县上举报。接报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领导带领安监、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及时进行了堵漏处理,同时,责成县安监局、环保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请求协助处置。经县安监局取样,送天水师范学院化验,该液体三氯氢硅占29.85%,四氯化硅占57.59%,其余为杂质。查明液体后,与省、市主管部门多方寻找处置的专家和渠道,省内没有相关专家,也没有安全处置渠道,又与四川省安监局联系,也没有联系到安全处置渠道。8月23日,县公安局将逃避事故的责任人王刚予以控制,经多次讯问,王刚交代罐内存储上述两种液体25吨左右,并采用氮气加压倒罐的方法贩卖该物品。经研究,决定于9月1日由其从辽宁调来危险化学品专用车(标准25吨),将罐内残液转移,并近期内将罐体运走。9月3日,罐内残液再次发生渗漏冒烟,县安监局、消防队又进行了封堵,用电话联系王刚回来处理时,王刚正押运车辆至内蒙古赤峰市,至少2天后才能赶回。因该罐放置位置位于陇海线路和316国道旁,为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月4日,县安监局制定处置方案,计划将残留液罐暂时运送至相对安全的地方,等候王刚回来处理。在离开放置地点约200米时,由于罐体腐蚀破裂,残留液泄漏,流入316国道,形成事故。 目前,现场清理等后续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残损罐体将尽快运往安全地带。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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