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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安全事故的处罚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7 08:03:27 人浏览

导读:

安全事故是现在比较重要的事情,是不能有瞒报的情况的事情的,但是有时候也会出现瞒报的情况,一般如果出现这种事情,是可以进行处罚的,所以瞒报安全事故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安全事故是现在比较重要的事情,是不能有瞒报的情况的事情的,但是有时候也会出现瞒报的情况,一般如果出现这种事情,是可以进行处罚的,所以瞒报安全事故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瞒报安全事故的处罚标准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机关在使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一下的问题: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a、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b、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c、其他严重的情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危害矿山生产安全构成犯罪的人,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矿山生产经营,构成本解释涉及的有关犯罪的,作为从重情节依法处罚。

  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认定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追求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此罪与彼罪的区别:

  1、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瞒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分:

  ⑴主体不同。前者既可以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也可以是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者是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⑵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也就是不特定或是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是重大公司财产的安全;后者侵害的是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

  ⑶客观表现不同。前者是安全事故发生以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表现为严重的不负责任,不履行或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

  2、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重大责任事故指的是违反有关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行为。第一、主体不同。前者既可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国家非机关工作人员;后者只能是国家非机关工作人员。第二、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包括生产作业安全和其它的公共领域、公共场所的安全;后者侵犯的是生产作业安全。第三、发生的前提不同。前者是安全事故已经发生;后者是在生产作业的过程当中。第四、客观表现不同。前者是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谎报事故情况;后者是在生产作业当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或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三、用工安全事故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实践中,情节特别恶劣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

  (1)致多人死亡;

  (2)致多人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4)造成了特别恶劣的政治影响。

  2、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特别恶劣的,如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多次意见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以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已发生过事故仍不重视劳动安全设施,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等。

  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犯罪行为人的表现特别恶劣的。如重大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不是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而是只顾个人逃跑或者抢救个人财物,致使危害结果蔓延扩大的;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企图嫁祸于人的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瞒报安全事故的处罚标准的相关介绍,如果出现了瞒报安全事故的情况,严重的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个其实是比较严重的情况了,处罚的要求也会比较高的,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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