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导读:
2012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要以全面落实全省关于《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实施意见为主线,认真学习贯彻省政府安全生产1号文件精神,通过举办领导干部、安监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是山西转型跨越发展的根本保障,使广大领导干部职工把安全生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全省转型跨越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要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有效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继续做好为县(市、区)长配备安全助理工作,落实好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矿长助理兼任通风区长制度。要全面总结,客观分析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理清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继续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强部门监管,各级安委会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安全质量标准,严把安全准入关。要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把安全生产指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基层,落实到基层,把每个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监管人员,并严格考核奖惩。继续推进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企业各个层级、各类人员、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管理,切实发挥好“六大员”、“五大员”、“三大员”等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坚持职工全员培训上岗,并做好再培训工作。要切实保证企业的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职工教育培训和职业危害治理等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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