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矿区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 矿区安全生产井然有序
导读:
上犹矿区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
近日,上犹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开展了安全生产“回头看”活动,对一年来的矿区安全生产工作作了总结。截至12月中旬,上犹县各矿区2009年未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群体上访事件,矿区安全生产井然有序。
据悉,安全生产是上犹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针对矿区生产的实际情况,该局提出了以“三个注重”确保全县矿产企业生产安全的工作思路,即注重指导、注重宣传、注重排查。一年来,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常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矿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宣传与排查,指导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他们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企业)、户五级监测预报责任体系和日常监管网络,做到了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切实保障了矿区职工、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
工地现场施工安全生产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有:工地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施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施工单位赔偿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工地的高空作业
建筑安全许可证办理流程是:向企业所在地的安监站进行申请,提交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申报材料,考核通过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组织专家继续审
因不可避免的,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害,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但是保险合同中有相关规定的除外。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方法和巨灾风险
施工挖断电缆会受到的处罚为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规定,在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施工的单位,要与电力企业签订安全协议并书面告知施工时间,要求电力企业派员到现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通行给予的处罚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