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安全生产法 > 安全生产动态 > 安陆市向高危行业集中区域“下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

安陆市向高危行业集中区域“下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20 02:15:58 人浏览

导读:

12月10日,安陆市正式启动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首次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委托给辖区烟店镇、雷公镇、开发区管委会3个高危行业集中的区域。此举将有效解决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有责无权、权责不对等、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夯实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基

  12月10日,安陆市正式启动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首次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委托给辖区烟店镇、雷公镇、开发区管委会3个高危行业集中的区域。此举将有效解决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有责无权、权责不对等、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夯实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基础。

  此次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期限为两年,受委托后,两个乡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将行使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监督检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可拥有行政处罚权。

  目前,安陆市烟店镇、雷公镇和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已取得执法资格。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