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男子开博教理财 骗百万元会费
导读:
非法吸金开博教人理财 非法吸收会费
去年年底,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民警掌握了“12·27”专案的一些线索,这个通过网页非法吸纳会费的犯罪网络逐渐浮出水面。经过侦查,民警发现该网页上主要是一些个人博客,每篇博文都是通过讲故事的方式宣扬自己在股票、基金等理财投资方面的天赋,以此为噱头吸引网民,迎合大家“求财”的心理。网民缴纳不菲的会费后就可以享受其“点对点”的理财方面的指点,其网页和会员遍布全国多个省市。民警调查发现,此案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经济犯罪,没有很明显的界限,但其吸收资金的方式未获得国家准入手续,也未向有关部门申办、报批、登记,肯定是有问题的。这种利用互联网实施经济犯罪的方式比较新,涉及的网民遍布全国,影响较大,关乎国家经济环境秩序的维护。之前,同类型的案件仅在上海出现过。该案引起了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并亲自督办。
经过经侦民警几个月的摸排调查,近日,开办该网页的男子在昆明被抓获。经核实,该男子在全国各地发展了上百名会员,共吸纳了上百万元的会费。目前,该案已移交检察院。
恶意透支办九张信用卡 透支数十万元
“普通市民并未意识到恶意透支信用卡属于犯罪。”经侦支队一大队队长说,自严打开展以来,打击银行卡犯罪也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今年5月份,警方发现男子杨某持有多家银行的信用卡,透支了大量资金。针对此异常现象,民警调查发现,杨某于2007年申办了9家银行信用卡。随后,依靠电单车违法载客为生的杨某利用信用卡大肆挥霍,到了还款期限就套现“以卡养卡”,这种生活持续至2008年初。到了后来,杨某在规定还款期限内拒不还款,致使累计透支本息高达23万余元。今年6月1日,经侦支队将该案立为信用卡诈骗案,6月10日,犯罪嫌疑人杨某被抓获。“大不了你起诉我!”办案民警说,杨某被抓获之前根本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据悉,去年年底,两院对银行卡犯罪做出了新的司法解释。依据此标准,在公安部门立案前这段时间,如果当事人能够及时将欠款归还,将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在立案后、审判前,当事人才归还欠款,将要被追究法律责任,严重的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杨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后,退还了15.5万余元透支款项,但仍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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