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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发展还远未成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2 06:20:06 人浏览

导读:

2009年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爆发式增长,C2C、B2C、B2B三个分支都表现不俗,网上购物登上网民主流应用之列,网上购物的行为习惯已形成,过去困扰电子商务发展的支付、物流等瓶颈也得到了有效解决。回顾2009年,展望2010年,比特网特策划系列年终回顾之电子商务专题,回顾20

  2009年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爆发式增长,C2C、B2C、B2B三个分支都表现不俗,网上购物登上网民主流应用之列,网上购物的行为习惯已形成,过去困扰电子商务发展的支付、物流等瓶颈也得到了有效解决。回顾2009年,展望2010年,比特网特策划系列年终回顾之电子商务专题,回顾2009年电子商务领域的热点事件,展望新一年明年发展趋势。

  知名电子商务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所长荆林波表示,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全球经济表现出明显的失衡状态,电子信息时代的到来是所有企业不能回避的问题。面对海量的信息,人类社会逐渐向信息社会转变,社会主体是网民的时代逐渐来临,电子商务也受到越来越多企业家的青睐。

  不过,他认为,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才刚刚开始。一个新兴产业从浮现到成长为一门真正的生意,起码需要10年时间。而电子商务发展还远未成熟,市场空间极其巨大。

  对于09年网上平台“假货泛滥”的现象,荆林波表示,打击网络假货不能仅依靠网上零售平台,而要从根本上破除假货的现实渠道。因此,不仅要把关注点放到终端销售环节上,更应该从制假源头开始打击,必须取得品牌厂家、工商、公安以及假货生产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才能获得切实的成效。

  互联网电子商务进入了一个新时代,上世纪90年代以前主要是信息沟通,2000年以来是沟通交易,现在以及今后更主要是促进产业链的转换。他认为,B2B交易量的增长无论哪个机构的预测都是海量速度的增长,B2B领域会是未来电子商务领域的一个很有潜力的分支。

  未来,电子商务的竞争将在于商务上面,电子的重要性会降低,门槛也会降低。荆林波表示,在中国,电子商务的主体是商务,绝对不要把电子过多强化。电子商务主体绝对不是互联网技术公司,而是研发、制造、仓储等传统公司,这些公司才是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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