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电子商务法 > 电子签名 > 电子认证 > 五家证券公司获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五家证券公司获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9 20:04:19 人浏览

导读:

昨天从中国证监会获悉,证监会近日新核准了方正证券等5家证券公司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被核准可以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的5家券商分别是第一证券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监会
昨天从中国证监会获悉,证监会近日新核准了方正证券等5家证券公司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被核准可以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的5家券商分别是第一证券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监会要求,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时,各公司应严格按照《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风险防范,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各公司如对正在运行的网上委托技术系统进行重大升级,或对业务管理制度做出重大修订时,应按《办法》要求将相关材料报证监会备案。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完善,传统营业部集中交易的方式日益受到挑战,以网上交易为代表的虚拟交易已成为券商经纪业务的发展趋势和提高经纪业务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作为电子金融业务中的重要内容,网上证券交易因为股民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委托方式,突破了地域和空间的限制,降低了交易成本,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