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议程序中保护驰名商标的法律依据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局请求认定驰名商标
一、提前裁定的规定 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保证商标异议裁定有序进行,特对要求提前审理的商标异议案件作如下规定: (一)下列商标异议案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
填写《商标异议书》,填好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
中律网网友提问:对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该怎么办? 中律网 杨常郁律师回答: 商标注册人对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的,应当在他人商标刊登注册公告之日起一年
中律网网友提问:商标异议申请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中律网伍怡律师回答: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
中律网网友提问:请问律师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办理的途径是什么? 中律网 耿学军律师回答: 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商标异议申请的受理。是指商标局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商标异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认为异议申请符合法宝的形式要件,决定接受该异议申请并准备予以审理的行为
商标争议对象,必须是注册不满五年的商标(恶意注册除外)。但是,对于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过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争议裁定。如果有新的事实和
商标评审委员会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的理由和事实,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定。争议理由成立,撤销被争议的商标;争议理由不能成立,维持被争议的商标。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
商标: 类别: 初步审定号/国际注册号: 异议裁定发文号: 申请人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区号):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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