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手续拖死在押人
导读:
投诉人:凌育英
投诉内容:林强,男,51岁,原县级贵港市大圩人民法庭庭长,因涉嫌贪污,于2000年3月15日被依法逮捕。2001年12月5日转押到平南县看守所。2002年1月19日,被平南县人民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接到判决后,林强认为定刑不准,量刑不当,当即要求上诉。2002年1月28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立案受理,但直到2003年7月29日林强死亡,仍未结案。
由于林强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在他受关押的445天期间,林强亲属不断向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但都没得到有关方面的受理。2003年6月7号市中院终于答应受理,但是直到7月22日市中院办案人员才到平南县看守所向林强宣布“取保候审”的决定。次日?平南县看守所方面,因为没有看到贵港市公安局出具的释放证,拒绝了林强家属的接人请求。可市公安局给林家的答复却是“释放证具体由办案单位办理”。林家只好再找市中院分管领导和办案人员。可是直到7月29日林强死亡,平南县看守所仍没有收到释放证。
林强亲属认为林强从被关押到死亡,每个办案部门都大大超过了法定限期。他们要求有关部门尽快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严惩责任者。
记者就信中关键内容进行了核实。
平南看守所:我们没有责任
平南看守所吴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林强的死亡是意外。吴所长称,林强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所领导因为他有病?对他一直都比较关照。虽然林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由于林强家属没有公安局“释放证”?看守所无权放人?只好将林强继续关押在看守所。其间,看守所本着对在押人负责,曾两次送林强到医院进行治疗。
“2003年7月28日晚上11点多?林强心脏病突发?当时看守所值班医生及时拿了药?给林强吃。吃过药后?林强病情有所好转。当相关人员询问林强是否需要去医院时?他说不用去医院。所以值班人员才没有送他去医院。第二天早上?林强起床进行正常的刷牙洗脸后?心脏病再次突发?倒在了监舍。有关人员进行了一番抢救后?用板车将林送到了医院。医院经过心肺复苏,抢救无效?林强死亡。”吴所长很委屈地向记者描述了当时的情形。为什么用的是板车呢?吴所长解释当时没找到更好的车。吴所长认为平南县看守所对林强的死亡不负有责任。
公安局:林家手续没有办好
林家为什么没有拿到释放证呢﹖释放证到底该谁开呢﹖平南县公安局的冯副局长认为,林家没有弄清“取保候审”的程序,林家甚至连担保人方面的情况也没弄好。相关手续没有办好?所以公安局没法办理释放证。经记者了解?林强的儿子林小刚表示确实不知道到哪里办释放证?怎样办释放证。但林小刚认为?相关单位应该提醒林家怎么办。贵港市中院莫院长明确向记者表示释放证应该由公安局办理。其中的责任到底该谁负呢﹖市中院:会追究责任人
林强一案的审理和办理取保候审为什么拖了那么长时间?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莫院长向记者解释道?当时?法院感觉此案案情复杂?而且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假证?所以面对林案的“取保候审”的申请时?院方处理得比较谨慎?在鉴定证据上花了一些时间。现在有关方面也正在积极调查此事?肯定将会追究有责任的人。莫院长向记者表示“调查结果马上就会公布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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