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加强蘑菇罐头和盐水蘑菇出口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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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0-04-22
18: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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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发布文号:外经贸进出综字[1989]第932号各
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
发布文号: 外经贸进出综字[1989]第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厅(委)、外贸局,各总公司,各工贸公司:
蘑菇罐头和盐水蘑菇(以下称“两菇”)是我国重要出口商品之一。为贯彻治理整顿精神,进一步做好“两菇”出口工作,现做如下通知:
一、重新审核经营“两菇”出口的外贸企业,原则上承担“两菇”出口计划和创汇任务的省、区、市只允许一家外贸公司经营。经各地上报并经过审核后,现将全国经营“两菇”出口的外贸公司目录予以公布(见附表)。目录以外的其他外贸企业一律不再经营“两菇”出口。
已经得到经贸部批准享有出口权的生产“两菇”企业,在加入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罐头分会后,可以继续出口本厂生产的“两菇”。
二、原来承担“两菇”出口计划和已有超计划出口批件,但这次未被列入“两菇”出口经营单位目录的外贸公司,对“两菇”的收购、成交、出口工作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从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起,停止对“两菇”现货和期货的收购,停止对外成交。已签订的出口合同可以继续执行到一九八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为止。
(二)为继续完成一九八九年出口计划任务,从一九九年十一月一日起,未执行完毕的出口合同,连同符合出口质量标准的库存现货和有效的许可证,委托经营“两菇”出口的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此外,对符合出口质量标准的库存现货,委托经营“两菇”出口的外贸公司代理出口,被委托单位要热情服务,在相同的条件下,优先予以代理出口。
三、今后“两菇”年度出口计划(包括计划外审批)仍由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经贸委按现行规定上报经贸部,经贸部在征求罐头分会意见后,汇总平衡后下达有关省、市经贸厅(委、局)按本文目录执行。
四、“两菇”出口许可证管理按现行规定办理。所有经营“两菇”出口外贸企业和出口生产企业,均须通过罐头分会向经贸部申领出口许可证。有关罐头分会向会员收取办证费用问题,应按部规定执行,不得超收。
五、经营“两菇”出口的外贸企业和出口生产企业,必须参加罐头分会。罐头分会负责“两菇”出口经营协调工作,制订价格、市场、客户协调方案和保证出口商品质量、维护外贸信誉的措施。要严格控制对香港、澳门的出口和转口。对于协调方案,全体会员必须遵守,对严重违反者,商会可向经贸部建议取消其“两菇”经营权。
六、严格把好出口商品质量关,各“两菇”出口经营单位,要深入生产企业宣传搞好出口商品质量的重要意义,做好验收、收购工作,按规定办理商检。不符合出口质量标准的产品,坚决不予收购出口。
七、经经贸部核准的中外合资生产“两菇”企业的出口,仍按有关法规办理。今后不再开办新的生产“两菇”的中外合资企业。
八、经营“两菇”出口的外贸企业目录调整和补充工作,由经贸部办理。
以上通知各项规定,自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
重新审核后经营蘑菇罐头和盐水蘑菇出口外贸企业目录
一、经营蘑菇罐头和盐水蘑菇出口外贸企业
1.中粮工业食品进出口公司
2.
上海食品进出口公司
3.广东食品进出口公司
4.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5.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6.四川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7.
重庆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8.广西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罐头食品(工贸)联合公司
9.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二、经营蘑菇罐头出口外贸企业
1.福建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2.厦门嘉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3.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4.
广州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5.
宁波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6.江西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三、经营盐水蘑菇出口外贸企业
1.湖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2.陕西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3.河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说明:
1.
南京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出口蘑菇罐头由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代理出口
2.成都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出口蘑菇罐头由四川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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