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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7 06:41:03 人浏览

导读:

《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意见》第204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应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意见》第212条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意见》第204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应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意见》第21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中的二年为不变期间,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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