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法 > 诉讼费用 > 民事诉讼免交受理费的案件

民事诉讼免交受理费的案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1 21:24:29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民事诉讼指的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民事诉讼中免交受理费的案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免交受理费的案件】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

  核心内容:民事诉讼指的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民事诉讼中免交受理费的案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免交受理费的案件】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提审、再审的案件

  三、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及条件:

  当事人确因经济困难不能按时足额交纳诉讼费用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司法救助,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

  1、当事人为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的,如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荣军休养单位、精神病院 SOS儿童村等;

  2、当事人是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

  3、当事人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4、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正在接受法律援助的;

  5、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进行司法救助的。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