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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3-27 08:49:51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法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一审期限为6个月,如果存在特殊情形,可以申请延长,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适用更多关于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根据法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一审期限为6个月,如果存在特殊情形,可以申请延长,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适用更多关于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二、什么是审理期限

  审理期限,一个诉讼案件从立案到审结所能持续的最长时间。在中国,刑事诉讼案件一审最长时间为3个月,二审一般为2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诉讼案件审理的最长时间为20日,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民事诉讼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最长时间为6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最长时间为3个月。行政诉讼案件一审的最长时间为6个月,二审最长时间为3个月。

  三、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设置简易程序的初衷及其适用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便捷,在一些较为简单的民事案件中兼顾公平与效率两项价值,具有快捷、简便、低成本解决纠纷的优点。实践中,对简易程序审限的把握存在一定问题,尤其是出现司法鉴定、审计、和解等可扣除审限的法定事由时,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应当如何计算即产生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简易程序的审限是从立案之日起到结案之日止,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应当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审限是指实际审理期限,因法定事由扣除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只要扣除后实际审理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即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限是民事诉讼重大程序问题,超审限审判意味着程序违法,故准确理解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对正确处理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目前法律规定,我国民事案件审理采取的是两审终审制度。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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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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