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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赡养纠纷案件的新特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4 04:57:23 人浏览

导读:

重庆某法院高度关注和重视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问题。该院2003年受理赡养案件30件,审结30件,其中判决19件,撤诉6件,调解5件,涉及金额17.0153万元;受理赡养案件17件,审结17件,其中判决10件,撤诉7件,涉及金额10.075万元;受理赡养案件25件,审结25件,其中判决10

重庆某法院高度关注和重视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问题。该院2003年受理赡养案件30件,审结30件,其中判决19件,撤诉6件,调解5件,涉及金额17.0153万元;受理赡养案件17件,审结17件,其中判决10件,撤诉7件,涉及金额10.075万元;受理赡养案件25件,审结25件,其中判决10件,撤诉10件,终结1件(即原告死亡),调解4件,涉及金额16.415万元。2003年以来该院三年合计受理赡养案件72件,审结72件,平均年均审理24件,其中判决39件,占54%,撤诉23件,占32%,调解9件,占13%,诉讼标的为43.5053万元,平均个案金额0.6042万元。经过调查,发现当前的赡养案件有许多工作新特点,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当前赡养案件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进入法院的赡养案件相对较少,法院调解难度大。这与当事人认为家丑不可外传的落后思想观念息息相关,一般能够通过亲戚朋友、所在单位调解为上,进入法院解决赡养问题的案件往往是经过多次人民调解无果的案件,矛盾较为复杂,解决难度较大,一半以上的案件均是通过判决结案的。进入法院审理案件能通过调解结案的仅为13%,说明当事人间对立情绪较为严重。

二是赡养案件主要还是发生在农村。近三年赡养案件分布可以看出,90%以上的案件当事人均住在农村较为含偏远的地方,经济收入等较少,尤其是一些长寿老人的赡养问题得不到很好落实,其原因在于子女也进入了赡养行列,没有正常的收入来源。

三是多子女不赡养父母现象较为突出。现在农村养儿防老思想还有一定市场,但一些老人有多个儿子却相互推诿赡养责任,让老人晚年生活无着落。此类赡养案件占到了全部案件的近60%。

四是社特殊条件下形成的一些特殊家庭产生的赡养纠纷,导致处理难度极大。如再婚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当继父母丧失劳动力后,继子女认为其不是自己的亲生或其他生活小节,采取不尽赡养义务的作法,导致继父母生活无着落,外人往往常是清官难断家务案。

五是赡养案件执行难现象较为突出。赡养案件主要应当由当事人自愿履行法定义务。但事实确有一些赡养人缺乏稳定的经济收入,实际支付能力低,导致法院无法进行强制执行。有的当事人隐匿财产,以种种原因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查找财产较为困难等。

夏思扬 郝绍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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