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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再审中如何组成合议庭成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4 17:49:15 人浏览

导读:

在审理再审案件时,如果原来是第一审的,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即严格按照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的合议庭组成规则来进行;如果原来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则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必须指出的是,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只能是审判员,

在审理再审案件时,如果原来是第一审的,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即严格按照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的合议庭组成规则来进行;

如果原来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则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必须指出的是,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只能是审判员,陪审员不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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