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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房屋租赁纠纷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1 19:16:05 人浏览

导读:

2013年5月30日晚上11点,新城区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公安新城分局西一路派出所警员受邀赴案板街执行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协助执行。本案为房屋租赁纠纷,经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8月18日,原承租人何某租用西安市新城区中医医院(西安

  2013年5月30日晚上11点,新城区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公安新城分局西一路派出所警员受邀赴案板街执行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协助执行。

  本案为房屋租赁纠纷,经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8月18日,原承租人何某租用西安市新城区中医医院(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卫生医疗服务中心,简称中医院)位于本市案板街9号建筑面积60平方米2间房屋。合同同时约定中医院允许何某转租租赁房屋。2011年8月,何某将该房屋依法转租给石某,并约定未经书面同意不可转租。同年10月8日,石某在何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房屋转租于任某经营。2012年5月7日,何某向石某催交租金与电费,石某拒付。5月17日,何某以石某拖欠租金及私自将房屋转租为由,诉至新城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与石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腾交房屋,支付租金及电费。新城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8月30日判决,解除何某与石某的租赁合同并要求石某与任某腾交该房屋,并补交租金及电费。石某与何某就房屋租金等金钱交付部分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但任某一直拒绝腾交房屋,对执行法官讲法释法、催促劝解置若罔闻,故新城法院于2013年5月30日,根据(2012)新民一初字第01089号民事判决书予以强制执行,将任某所占房屋强行移交申请执行人何某。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新城法院执行法官及工作人员用语礼貌、文明执法,执行秩序井然,至次日凌晨30分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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