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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方正打赢侵权官司获赔10万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4 02:37:32 人浏览

导读: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太原三原制版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北京北大方正公司诉称,方正世纪RIP软件是该公司经多年研究开发完成的国际水平的软件,是方正电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太原三原制版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北京北大方正公司诉称,方正世纪RIP软件是该公司经多年研究开发完成的国际水平的软件,是方正电子出版系统的核心技术之一,原告依法对其享有著作权。2003年8月,方正公司发现太原三原制版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营业场所内一台与照排机相连接的电脑中非法安装和使用了方正公司的RIP软件,并利用其对外提供照排服务获取商业利润。方正公司认为太原三原制版印刷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方正公司的著作权,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太原三原制版印刷有限责任公司称,该公司只是安装了软件,并未使用软件营利,没有实施侵犯原告的行为,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认为,方正公司依法享有方正世纪RIP软件的著作权,任何民事主体均不得侵犯其合法权利。三原公司作为方正世纪RIP软件的最终用户,有义务和责任来举证证明自己使用的软件具有合法授权,而三原公司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合法购买该软件的事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三原公司不能证明其使用该软件系经合法授权,应认定为未经许可的商业行为,构成对方正公司著作权的侵犯,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新华社·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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