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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一起纠纷 安抚两个家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2 20:57:51 人浏览

导读:

12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同时又顺利平息了另一起执行案件。2010年2月25日原告巫某的司机沈某与被告梁某、陶某的儿子及其他两位死者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巫某预先向两被告及事故中其他两位死者家属支付了四万多元
12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同时又顺利平息了另一起执行案件。

2010年2月25日原告巫某的司机沈某与被告梁某、陶某的儿子及其他两位死者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巫某预先向两被告及事故中其他两位死者家属支付了四万多元的丧葬费,经凭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责任认定原、被告双方在该次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又经凭祥市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原、被告双方各负交通事故50%的赔偿责任,并判决巫某赔偿梁某、陶某各项经济损失费两万多元,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梁某、陶某要求巫某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赔付义务,而巫某亦提出两被告退回其预先多垫付的两万多元,双方互不退让,巫某便把梁某、陶某告上法院。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主办法官细心地发现,两被告在不久前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两起案件系同一纠纷引起,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非常明确,只是双方未能协商下来,此案得不到妥善的处理。于是主办法官决定将两个案件一同进行调解。

主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讲明了案件的相关法律关系及双方都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梁某、陶某却因失子之痛过于伤心,表示不同意退还巫某多垫付出的丧葬费,巫某则表示如两被告不退回其多垫付的丧葬费,决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矛盾一度僵持不下,主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做了两被告的思想工作,经过多番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和解意见,并当庭结清了所有款项,两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安抚了两个家庭因丧子带来的伤痛,获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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