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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实行人民调解员准入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2 18:28:50 人浏览

导读:

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员须经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经过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再接受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者方能取得专职人民调解员资格证书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和人社局今天率先联合推出《嘉定区人民调解员准入办法(试行)》,对人民调解员准入设立门槛,并进行职

  “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员须经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经过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再接受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者方能取得‘专职人民调解员资格证书’”——上海嘉定区司法局和人社局今天率先联合推出《嘉定区人民调解员准入办法(试行)》,对人民调解员准入设立门槛,并进行职业化规划,使人民调解员队伍走向职业化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

  办法规定,今后在嘉定区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具备人民调解员资质。通过培训考试,获得人民调解员资质的,纳入本区人民调解员资源库。同时还规定,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具备资格。办法另一个引人关注的亮点,是对人民调解员职称进行资格评审。嘉定区将专门成立人民调解员资格评审委员会,每两年开展一次职称资格评审工作。人民调解员共分为助理调解员、初级调解员、中级调解员、高级调解员、首席调解员五个职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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