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怀瑾起诉出版社冒名出书 出版社称不侵权
导读:
国学大师南怀瑾起诉出版社冒名出书出版社称不侵权
国学大师南怀瑾近来发现图书市场上一些出版社未经他的同意,却打着他的名号,销售图书。这些图书包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南怀瑾大师的人生智慧》、《南怀瑾大师的解脱智慧》。南怀瑾认为该出版社侵犯了他的姓名权、名誉权,故对其提起诉讼。今天上午,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出版社庭上称,自己的做法不属于侵权。南怀瑾本人今日并未到庭。
南怀瑾在起诉书中称,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在书名和内容中突出使用他的姓名,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特别是书中多次出现“南怀瑾说”、“南怀瑾认为”等内容,这些内容与自己的观点相左,其中包括捏造事实等现象。故认为被告侵犯了其姓名权和名誉权。他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中国新闻出版报》刊登致歉声明,向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共计20万元。
对此,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的代理人庭上回应,他们在图书中处理南怀瑾语言、观点的做法符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并不存在侵权行为。
他认为,两书是许多作者汇编的,内容都是作者对南怀瑾中心思想的解读,尽管书中引用、转述了南怀瑾的话,但不属于捏造。“对于公众人物的解读,国学大师的思想和观点是公众共同的财富,不因为进行解读就侵权。”
“南怀瑾的著作都是对古人思想的解读,他自己就是个编书大师,还曾请我为他的手下做编书课程的培训,”他进一步提出,南怀瑾本人的著作中还引用过孔子、老子的话,只是因为这些古人的后代过了追诉期,才没有人追究南怀瑾的责任。
而南怀瑾的代理律师在庭上介绍,根据我们的了解,两书中引用的南怀瑾的话,并非南怀瑾本人所说。“两书中引用的57次‘南瑾说’的内容全部是冒用!”
随后,他在庭上出示了南怀瑾在2010年11月对外发表的一则声明:“一些读者热心自行做的记录,未经审核校订,有的还被记录者自作主张改编增删,错误百出,切莫再流传误人了!”
而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的代理人说,书中引用的南怀瑾的话都能找到出处,只是对个别语句进行了微调。
此案并未当庭宣判,正义网将继续关注本案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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