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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品《装修》现实上演 楼上装修击穿楼下屋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2 10:22:29 人浏览

导读:

北京市顺义区居民杨先生于2007年购买一套楼房,并于2008年开始装修入

  北京顺义区居民杨先生于2007年购买一套楼房,并于2008年开始装修入住。在其入住两个月后,楼上郭先生才开始装修,因其装修工人的野蛮操作,杨先生的居室顶部楼板被击穿两处,杨先生与郭先生上演了一出真实版的小品《装修》。历经一个冬季后,疲惫不堪的杨先生将郭先生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郭先生赔偿其经济损失一万元。

  杨先生诉称:我与郭先生系楼上、楼下相邻,他住在我楼上。我2008年年初即完成装修并已入住。2008年10月至12月郭先生对其住所进行装修。因其装修工人的野蛮操作,我的居室顶部楼板被击穿两处,坠落物造成我室内地板开裂,我屋内家具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害。而郭先生在对其房内暖气进行改装时,多次使墙体受损,并擅自拆除暖气,致使2008年我们单元多次停止供暖。我通过物业多次与郭先生协商,但郭先生均予以回避推脱。故我诉至法院,要求郭先生赔偿我经济损失10000元。

  郭先生辩称:我承认我工人装修失误致其楼顶受损,但我的施工人员已与杨先生协商此事,该事与我无关,故不同意赔偿。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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