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带走户口本 外甥女迁户受阻维权胜诉
导读:
朱女士和儿子的户籍与舅舅刘先生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因刘先生带走户口本致使朱女士和儿子想迁户口不成,朱女士将刘先生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先生将朱女士和其儿子的户口簿返还并协助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朱女士称,自己和儿子的户籍与舅舅刘先生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户籍地在丰台区。现自己已搬到大兴区居住,想把户口迁到现居住地,但舅舅拒不给自己户口本,造成自己不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诉至法院判令舅舅刘先生将自己和儿子的户口返还,并协助办理迁出手续。
刘先生未到庭答辩。
法院经审理认为,户籍登记是公安机关对人口进行管理的一种手段,亦是对社会稳定因素的一种保障。户口本是公民遵守上述管理程序的证明,也是其特定人身身份的证明。朱女士和儿子与刘先生的户口卡均在一个户口簿上,双方均有权持有并使用。现朱女士和儿子合理使用户口簿,刘先生应予以提供。故朱女士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应予支持。刘先生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视为其放弃了答辩和质证的权利。
据此,法院判决刘先生将朱女士和儿子的户口返还,并协助办理迁出手续。
一审判决后,刘先生未提起上诉。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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