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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47%适用简易程序民事一审案件当庭宣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0 21:43:04 人浏览

导读:

记者从此间召开的广西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近4年来,广西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民事一审案件均在60%以上,当庭宣判率达到了47%。据统计,自2003年到底,广西各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民事纠纷案件36.4万多件,共审结35.4万多件,结案率99.71%

记者从此间召开的广西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近4年来,广西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民事一审案件均在60%以上,当庭宣判率达到了47%。

据统计,自2003年到底,广西各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民事纠纷案件36.4万多件,共审结35.4万多件,结案率99.71%,结案金额为387亿多元。在全部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继承、合同、权属、侵权及其他案件占了36.3万多件,知识产权案件为568件,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529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覃日飞说,广西全区法院2003年以来所审理的民事案件有87.85%的案件经一审程序即已完结,有67.17%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快速进行处理,有27.42%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特别是近年来,广西各级法院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努力实现“定纷止争、胜败皆明、案结事了”的目标,广西的一审民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结案率达到了43.57%。

据了解,广西有的法院还通过设立庭前调解组和小额民事案件速裁庭方式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使基层法院的办案效率有了较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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