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法动态 > 元坝法院:“编外法官”给力

元坝法院:“编外法官”给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0 02:46:24 人浏览

导读:

四川省广元市元坝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通过加强业务培训等措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更大程度上维护司法公正。今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41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40%,陪审员参审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涉诉信访,调解率达82%。该院采取
四川省广元市元坝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通过加强业务培训等措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更大程度上维护司法公正。今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41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40%,陪审员参审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涉诉信访,调解率达82%。

该院采取统一培训、日常培训、个案培训相结合,安排各审判庭分别对陪审员进行业务指导,经常组织陪审员旁听观摩庭审,参与案件调解、执行,听取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开展疑难案件讨论等。同时,尽力为陪审员的学习创造条件,为其购买业务书籍,订阅法律报刊,有效提升了陪审员的法律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

建立陪审员个人档案,实行陪审员工作跟踪考核,对参加审判活动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从陪审员的陪审案件质量、业务实绩、审判工作表现、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作出工作鉴定,并抄送人大常委会、陪审员所在单位及其本人,对优秀的予以表彰,对不称职的依法提请人大予以免职。

针对许多人民陪审员既有自身工作,又要参与审判案件,工作很辛苦的现状,该院严格按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人民陪审员经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人民陪审员参加业务培训、陪审等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按规定审核后从专项经费中报销,对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庭审进行补助,激发他们做好陪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向区委、人大、政法委汇报工作时进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意义和作用等;今年先后出宣传陪审员专栏1期,张贴标语4张,为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