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回家途中被撞身亡 学校赔偿5000元
导读:
北京市大兴区某中学初一年级学生小军(化名)在放学回家途中遇车祸不幸身亡,小军父母认为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遂将学校告上法庭。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倾心调解和耐心说明下,学生家长明确了索赔对象应为肇事司机,而学校也出于对学生家长悲痛心情的理解和关怀,同意给付小军父母补偿金5000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2008年4月29日放学后,小军和同学刘某留下做值日,做完值日,小军和同学按照班级的规定,把教室里的饮料瓶收拾好准备一起到废品收购站卖瓶子,卖瓶子的钱作为班费使用。两人步行到达废品收购站卖掉瓶子,然后沿每天回家的路步行回家。18时9分许,两人由南向北行至京开公路东侧辅路天宫院加油站时,小军被一辆同方向从后驶来的机动车撞出,造成小军死亡。肇事司机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正在侦查中。
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小军的父母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3万余元。一审法院认为,小军的死亡与卖饮料瓶无因果关系,学校对小军死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驳回了小军父母的诉讼请求。小军父母不服上诉至一中院。
考虑到小军的死亡的确对小军父母造成了严重的打击和损失,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一中院承办法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一方面通过充分的解释和说明,明确告知小军父母造成小军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交通事故,应当向肇事司机主张赔偿;另一方面对学校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希望学校充分考虑到学生家长的感受、平复家中心中的伤痛。在法官的主持下,学校和家长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学校出于人道主义给付小军父母经济补偿金5000元。双方当事人对法院耐心细致的工作均表示了理解和感谢。
中国法院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临时身份证的用途限制如下:时间限制,临时身份证只有三个月的有效期;时效限制,需要长期保存复印件的业务不能使用;功能限制,需要刷身份证读卡的无法使用,临时身份证没
中学生第一次不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初次办理身份证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办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才可以异地办理。异地换证是为了在外地的群众就近办理身份证明。
在网上办理北京居住证的流程包括有:登录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进行居住证办理申请;现场提交证明材料;在线领取电子版居住证等。我国《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申领居住证
扫描件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证据效力比较小,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合同内容,法院通常不会采信该扫描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
经济纠纷起诉在立案阶段是不需要证据的。立案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
民事起诉书不是到法院拿,是起诉书书写好或者是委托他人写好提交给法院。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或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