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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瘫儿老妻提离婚 证据不足被驳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8 09:10:47 人浏览

导读:

4月8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徐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原告徐某和被告周某197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5个子女,现均已成年,美中不足的是长子因小儿麻痹常年卧床在家。三十几年来,原被告共同照顾长子,夫妻之间虽偶

  4月8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徐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原告徐某和被告周某197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5个子女,现均已成年,美中不足的是长子因小儿麻痹常年卧床在家。三十几年来,原被告共同照顾长子,夫妻之间虽偶有争吵,但却从未因家庭困难而相互离弃。今年3月初,原告徐某外出,一个月后回家发现长子躺在床上龌龊不堪,身上竟有脓疮。徐某异常气愤,认为丈夫周某疏于照顾是嫌弃长子,坚决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深厚。双方的长子一般都是原告徐某照顾,因被告周某并无照顾他人的经验,且被告自己也有病在身,因此原告提出的离婚理由和证据并不充分,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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